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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考生志愿是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工作是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1〕23号)要求,现将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设置及录取顺序 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共设30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30个平行志愿。 专升本录取,分专项批次(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技能竞赛免试生,下同)和普通批次两个阶段。首先录取专项批次,专项批次录取后,进入普通批次录取。所有批次录取安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初次填报相同。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种身份填报志愿和参加录取 ,未被专项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二、志愿填报时间 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 初次填报时间为 5月20日9:00—5月21日17:00,专项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7日9:30—14:30,普通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日9:30—14:30。 考生可在每次征集志愿填报时查询当次填报前录取结果。5月29日9:30后查询专项批次录取结果,6月3日9:30后查询普通批次录取结果。 三、 志愿填报操作流程 考生凭 2022年专升本考生号和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行志愿填报。登录后,考生认真阅读《填报条款和声明》,然后点击“我已知晓并同意上述条款”进入下一页面。在信息查看菜单中的基本信息页面核对本人基本信息,然后点击“志愿填报”菜单填报,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看本年招生计划(招生学校、专业和要求)。志愿填报后,考生须点击该志愿对应的保存按钮,才能对该志愿所填报的内容予以保存(如系统提示有错则必须改正后方能保存)。所有志愿填报完成请考生务必在信息查看菜单中的志愿信息页面中仔细检查所填志愿,核对无误后方可退出系统。 四、志愿填报工作要求 1.考生填报志愿应理性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疏漏和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 2.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填报志愿的账号和密码,密码外泄可能导致志愿信息被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如果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报名时设置手机号找回。 3. 各生源院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相关指导、咨询、协调工作,做到应填尽填,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位考生知晓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关注本校填报志愿进展情况,配合做好提醒等相关工作,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场地和设备,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设备正常、网络畅通,组织考生有序填报,及时解决考生问题。 4.各录取院校要切实做好志愿填报咨询工作。在志愿填报期间,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回复考生及家长的咨询。 附件:录取院校咨询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17日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3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我市将继续单列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报考“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是经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另文发布。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的学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此外,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培养项目)中,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纳入专升本考试招生选拔范围。如学生报名参加专升本项目,须放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学校和相关普通本科学校备案,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学生自行负责。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网址:https://www.cqksy.cn)上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二)考生类别 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并结合个人意愿,选择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等类别报考。如同时符合多种类别(如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技能竞赛免试生)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并参加相应类别的招生考试(考查)。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考查)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考查)、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由各专科毕业院校负责,具体方式由专科毕业院校和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负责审核把关。具体工作时限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整体安排和要求予以明确和发布。 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资格由就读院校根据资助系统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审核确认。市教委将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对这类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及时反馈高校。高校须取消其建档立卡考生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及时以普通考生类别报名。如考生不愿意参加普通考生报名,学校将不予确认,视为考生报名无效。 四、招生院校及计划 (一)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为我市具有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的市属本科院校。 (二)招生计划 市教委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专升本总计划分别下达各招生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计划,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布局和本校的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发展定位、全市专科院校各专业毕业生情况等,编制本校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院校制定招生计划时,要科学设置专升本各专业对应关系,且按专业类(或专业群)进行招生。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市教委综合审查和全市总体平衡后,由学校统一对外发布并执行。我委可根据全市情况,调节或指定相关高校增减各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要在本校官方网站主页公布招生计划、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负责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对于无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的高职专科专业,暂不开展普通专升本工作。有关专科毕业院校要加强与招生院校工作对接,积极主动了解本校相关专业(特别是有首届毕业生的新专业)与本科院校招生专业的对应情况,若确无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招生的,要负责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一)专业类别 普通高校专升本按专业类别选拔,分别是: 1.普通文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文科专业; 2.普通理工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理工科专业; 3.计算机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硬件、软件、网络、程序等字样的专业; 4.英语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英语字样的专业; 5.艺体类:即考生当年按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录取所属的专业; 6.小语种类:即除英语类之外的其它外语类。 各专科专业所属类别由毕业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类别、人才培养定位等具体予以明确并负责解释。 (二)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毕业院校具体明确并负责解释。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专科毕业院校确定考试科类并负责解释,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报名时经专科毕业院校及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三)加试 招生学校,尤其是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学校,可组织加试,加强对接收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核考查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的加试要求与考核考查办法及占总成绩的比例由招生学校规定,且必须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和对外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统考科目及分值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二)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全市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七、考试组织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收取报考费、命题、制卷、施考、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发布和组织实施。考生统考成绩,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发布后公布。 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设置考点和组织实施。所有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八、划线和成绩发布 (一)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统考成绩,结合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按考生类别分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并公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在发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只有填报加试专业的考生,才能参加招生学校组织实施的加试。要求加试的招生学校,必须在全市规定的统一录取时间之前,完成加试、成绩上传和综合成绩折算与确认等工作。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九、志愿填报 (一)志愿结构 每个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二)填报方式 2023年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学校明确规定要加试的专业,考生如选择填报,必须参加其加试,方具备被录取的资格。志愿填报的有关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在我委统筹下予以明确和发布。 十、录取和公示 2023年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类别分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英语类、艺体类和小语种类六大类,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招生学校如需调整计划,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定同意后执行。如招生学校所有计划都已完成,不再组织征集志愿;如未完成总计划,则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两次,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加试的专业,如因生源不足等原因,在第一次录取时未完成计划的,不再参加志愿征集,剩余计划由所在学校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使用。免试生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列计划未完成时,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待遇 (一)招生学校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招生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专科毕业院校,由专科毕业院校发送学生本人。严禁在发布录取名册前,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发布相关录取信息。录取数据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要求整理后报市教委,由市教委报教育部,作为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学籍注册的依据。 (二)招生学校要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招生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同时,招生学校应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招生学校在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须知中必须明确载明以上内容。 (三)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收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按渝价〔2015〕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各专科毕业院校、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毕业院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保密。各高校、市教育考试院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学生、家长及群众的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要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名:2023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 (二)全市统考:2023年4月上旬; (三)统考成绩公布:2023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 (四)志愿填报:2023年5月上旬; (五)学校录取:2023年5月中下旬; (六)发放录取名册:2023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 (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23年6月上中旬。 附件: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科毕业院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科毕业院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doc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选拔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在渝普通高校“专升本”生源院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0〕2号)要求,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由市教委统一领导和管理,“专升本”工作的考试命题、考生报名、组考施考、网上评卷及成绩发布等环节由我院负责实施。为落实市教委文件精神和顺利完成我市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现就考生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我市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与院校确认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一)院校报名准备 5月6--7日起,各生源院校(即毕业生推荐院校)做好报名准备工作,负责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部分报名环节。以下工作由生源院校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查资格: 1.从我院接收网报系统用户名及初始登录密码。 2.导入毕业生学籍信息及照片。将本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和本校应征入伍退役考生的学籍数据及其专科毕业照片数据,从教务部门的学籍管理系统导入到“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中。照片统一为jpg格式,以考生身份证号为文件名。请各生源院校在5月11日前导入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数据,因事关考生报名,须尽快完成数据导入。 3.由生源院校设置导入毕业生的考试科类及专业类别。即按生源院校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生时的科类性质确定考试科类及专业类别的对应关系。 4.考生报名资格前置审查。截至报名时,以下情形,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①受过处分,其处分影响期未过;②必修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未全部合格的;③不能通过高职(专科)毕业审核的。上述情形,由所在学校标明审核未通过原因,其余学生视为报名资格前置审核通过。各高校要落实政策要求,严格把关,同时切实做好未通过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二)考试科类及专业类别对应关系备案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推荐院校具体明确。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推荐学校确定考试科类,且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三)考生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1日至22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我院“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和报名考试费交纳,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报考。今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网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报名网页开通时间为5月11日10:00时,关闭时间为5月22日17:00时。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升本和教师资格两项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140元/生,在考试管理系统中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缴纳。 (四)院校确认 1.院校确认时间为5月15日至22日,地点由考生所在院校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所有完成网上报名及成功缴费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完成院校确认手续,方为报名成功。 2.院校确认阶段,须由院校最终审核并确认考生报名表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不参加全市统一选拔考试,由院校为其设置相应类别的免试标记;若考生愿意参加全市统考,须以普通类考生身份报名,必须达到普通类考生的资格条件;参加统考后,考生既可以上线后的考试成绩,也可以免试资格参加“专升本”选拔。 3.考生最终复核本人报名表中的所有信息。如有问题,应立即提请院校更正。考生复核无误并在报名表上签字,即完成院校确认和报名成功。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填报志愿、学校考核考查、预录和正式录取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五)报名截止 我院将于5月23日17:00时截止网上报名系统的数据交互,届时院校将只能查询,不再接收提交数据。各院校的考生确认工作须在此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 院校确认时间截止后,凡未完成院校确认且已经缴费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其已缴费用由我院在两个月内统一退还到原支付账户。 (六)重庆籍市外院校退役士兵考生的报名 重庆籍市外院校高职(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19年退役的考生,报名由我院负责完成。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20年我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定于6月20、2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6月20日 6月21日 9:00-11:00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14:30-16:30 计算机基础 (二)准考证打印及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生源所在院校通过我院的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本校公章后生效,于考试前两日发放给考生本人。重庆籍市外院校考生准考证由我院负责打印及发放。 三、考点设置 我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待全市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我院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考点。 四、宣传工作 各生源高校要进一步树立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为考生服务的工作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本校宣传工作,及时将相关办法、要求、流程及工作安排等信息告知全体应届专科毕业生。要针对生源特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广泛开展以“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为主题的宣传警示教育,积极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彰显“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工作要求 各生源高校要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严格遵循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及规范,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统筹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提前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总结以往院校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今年“专升本”报名工作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步骤,在实战演练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院校确认组织工作方案。 (二)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场地及设备。在院校确认之前,要根据院校确认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院校确认地点要张贴横幅、制作路标,公开院校确认工作流程。涉及今年“专升本”工作的政策宣传,要与其他类型的考试宣传内容有效分隔,避免考生产生混淆。同时,要高度重视确认现场的安全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精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严格审验环节。院校确认的目的是逐一核实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关键是核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及报名照片的一致性,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验明身份并签字确认,严防考生替考。 (四)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各生源院校要公示“专升本”咨询和监督电话,并指派专人解答考生疑问,及时受理来电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请各校于5月11日前将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报市教育考试院成中处。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7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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